中新網北京12月15日電 (記者 陳康亮)原世界銀行高級副行長、知名經濟學家林毅夫15日在京表示,改善中國地方政府的發債機制,讓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發行地方債,用地方債務來支撐地方的長期投資,可以化解當前地方債期限不對稱的問題。
  林毅夫是在當天由中國互聯網新聞中心主辦的“大國遠見”財經峰會上作如是表述的。
  13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著力防控債務風險首次單列入明年六大經濟任務中,強調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對此,林毅夫認為,中國地方債的問題主要在於期限錯配。
  林毅夫指出,地方政府目前難以發債,要發債必須報發改委審批;如此,地方政府要開展投資,一方面須靠土地財政,另一方面須靠投資平臺跟銀行借錢;但跟銀行借貸多為短期貸款,一般是1年、3年,頂多7年,以短債來支持長期投資,存在期限錯配的問題。
  林毅夫認為,若改善中國地方政府的發債機制,為其提供長期資金的來源,則能緩解期限錯配的問題;且將降低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可能縮減房價來自土地出讓金方面的成本,屬於一石雙鳥的政策。
  針對地方債的規模問題,林毅夫認為,中國政府的債務水平在世界範圍內屬於低水平;根據統計,到2012年,中國政府積累下來的國債餘額占國內生產總值是14.9%;而地方債,按照最悲觀的估算,地方政府的債務達17萬億元人民幣;兩項相加達47.6%,而日本整個數字超過200%,其他發達國家都是普遍超過百分之百。
  林毅夫進一步指出,中國政府的債務問題與其他國家政府的重要區別還在於,後者的負債一般用於支持消費,消費完了就沒有了,是真的負債;而中國地方政府的負債多用於投資,有資產抵押,尚屬可控範圍。(財經專線)  (原標題:林毅夫:讓有條件的地方發債將改善地方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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